高唐县中小学规范课程管理基本要求
(试用稿)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》(鲁教基发〔2015〕6号)文件中第二章《课程管理》要求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课程管理基本要求。
课程表:要严格按照《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》设置国家课程、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,要做到课程齐、课节足,不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、课时。各专用教室要有班级课程安排表。
上课:要按要求开全所有课程,要有效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要做到专业教师教专业课程,体育活动课要在操场上,音乐、美术、实验课、信息技术、综合实践活动和科技活动要在所设专用教室中上课。
教案:所有学科都要规范教案撰写。教案应包括课题、教学目标、教学重点难点、学情分析、教学活动及时间安排、教学准备、教学过程、板书设计、作业设计、教学反思等内容。禁止抄袭现成教案和课件。
实验:要加强实验课教学,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实验课,禁止以讲实验、画实验、看挂图、看视频等代替学生动手做实验。学生实验记录单要留存归档。
技能:要加强音乐、体育、美术课教学,按照上级要求,小学生要逐步练就一项体育技能、一项艺术技能;初中学生要逐步练就两项体育技能、一项艺术技能。中小学生要按《信息技术》教材要求逐步学会熟练操作电脑技能,学生电脑操作要随时存盘。
活动:学生综合实践活动、科技活动以及社团活动,要注意将学生作品、成果随时整理存档。
高唐县中小学开课情况调查表
调查学校: 2016年 月 日
开设课程 | 课表周课时数 | 教案撰写 | 上课地点 | 课后留存 | 备注 | ||||||
应开 | 课表 | 课节 | 规范 | 一般 | 专用教室 | 教室 | 记录单 | 存盘 | 无 | ||
信息技术 | |||||||||||
综合实践活动 | |||||||||||
科技活动 | |||||||||||
音 乐 | |||||||||||
体 育 | |||||||||||
美 术 | |||||||||||
物理实验课 (科学) | |||||||||||
化学实验课 | |||||||||||
生物实验课 | |||||||||||